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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再告吳敦義、劉憶如意圖使人不當選

2012-08-20

2011.12.14、2012.05.14 蔡英文控告劉憶如特偵組簽結函

2011.12.19 蔡英文控告吳敦義特偵組簽結函

針對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民進黨控告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吳敦義就宇昌案抹黑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以及蔡英文選後在今年五月控告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變造文書等案,北檢近日都予以簽結,蔡英文今天(8/20)中午委託律師顧立雄、連元龍及大選發言人陳其邁召開記者會,宣布將對吳敦義及劉憶如提出兩人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 90條,意圖使人不當選及散佈不實罪,並將在下午赴特偵組遞狀控告。

陳其邁表示,蔡英文在上週五收到有關北檢偵結吳敦義與劉憶如兩案的簽結報告,蔡英文分別在上週四與前天兩度召集律師團開會,律師團一致認為北檢草率辦案,不但沒有傳訊被告或相關檢舉人對案件進行了解,更在沒有說明任何偵辦的情形下草率結案,對於這個結果他們無法接受,並表達嚴正抗議。陳其邁說,此案涉及三個層次,一是總統濫權,二是司法公正,三是選舉公平,所以為了釐清真相,也同時有更多事實證據顯示,總統從頭到尾知情,副總統牽涉其中,因此蔡英文決定對吳敦義跟劉憶如再次提出告訴。

陳其邁指出,劉憶如曾在日前受訪時,親自承認當時的宇昌案是由吳敦義親自對她下達口頭指示進行行政偵查,之後連續包括媒體的廣告,吳敦義又加碼爆料,國民黨政治人物對蔡英文的圍剿。陳其邁說,包括何大一、陳良博院士等等,都很清楚對於過去整個公文往來的情況,絕非由北檢簽結報告裡提到所謂的『誤植』,這是一個犯罪行為,很明顯的事變造公文的行為,而北檢沒有進行約談卻草草簽結,這件事必須要有人下台負責。



連元龍表示,上星期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宇昌案日前將宇昌案簽結,北檢以八十幾頁的文書說明為什麼蔡英文沒有任何不法,但突然北檢在第二天又緊急發文,對於民進黨及蔡英文控告吳敦義與劉憶如的部分只以兩頁的文字簽結,連元龍律師說,要簽結的話,根據高等法院檢察署辦理他字案簽結事項,還是要申報檢察長,可是特偵組卻僅以短短二頁公文,也不寫明傳訊了誰?也不寫證人的證詞,就由檢察官決行。連元龍說,目前有一個非常明顯的新事證,就是何大一在今年七月初返台接受偵察時提到,劉憶如竄改日期是犯罪行為,誣指蔡英文在副院長任內自己批給自己,這是一個假的事實也查明清楚了,因此也準備好告訴狀,就這部份對吳敦義和劉憶如繼續提出告訴。

顧立雄律師表示,有關蔡英文遭調查宇昌生技投資案,在偵察期間他陪同蔡英文去特偵組應訊時,才瞭解特偵組花了相當多人力與時間,但非常不幸的是,在他們接到特偵組結案報告的同一天,接到北檢對於蔡英文在今年五月對劉憶如提出告訴的結案,僅有二頁。而告發吳敦義的部分則在今年七月也已經簽結,內文更短僅不到二頁。

顧立雄指出,直接被害人對某個人提出告訴的情況下,不能任意的用一個函來簽結處理,而必須是要給一個不起訴處分書,因此他認為這其中有二個可能,一是這個函就是一種處分,那他們把他當做一個處分就當然有權利提起再議。如果這個簽結不是一個處分,就表示這案子未結,案子未結基於劉憶如說『宇昌案當時會啟動調查,是吳敦義當時對她下的指示』,那由於特偵組對於所謂全國性的大選,如果有人犯了意圖使人不當選罪的話,特偵組是有偵察權限的,因此蔡英文律師團決定以吳敦義及劉憶如為被告,向特偵組提出告訴。



顧立雄說,在當時以劉憶如說這是一個『誤植』二字,就可以輕易的卸脫她的責任,這點蔡英文及律師團是萬萬不能接受的,因為在當時她所提出的文件,是某一個簽呈裡面的一個文件,而那個簽呈所講的就是 8月30號開完投資說明會所附的簽呈,而劉憶如所說的 3月開的投資說明會的文是放在那個簽呈做為附件,很清楚的這不可能是誤植。

顧立雄認為,如果任何一個人可以輕易的利用他接近資料的機會,然後任意的抹黑之後再用『誤植』來解釋,要不是因為即使在當下被發現其實是弄錯,而且提出確切的證據的話,他們是否會在選前承認是誤植,如果不是東窗事發被發現是搞錯的話,還一口咬定弄到選舉結束,那他們對於選舉的傷害是如何深?顧立雄說,如果選舉的公正性一直被破壞的話,那民主的所有一切都是假性,那這件事的嚴重性是非常大的,因此他們向特偵組提出告訴,並要求特偵組針對這些問題給國人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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