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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擁中國戶籍者依法無投票權 應速清查

2013-03-25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今天(3/25)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表示,中華民國不允許有雙重戶籍,也就是說台灣的居民如果在台灣有戶籍,又申請中國的戶籍,那台灣戶籍理當被注銷。他問內政部長李鴻源是否有查過,台灣人入籍中國的人數有多少?有沒有申請入中國籍的資料?李鴻源回答『沒有』。

內政部官員回應表示,法令是明定不可以有雙重國籍,如果在中國設有戶籍定居的話,戶政司會注銷在台灣的戶籍。陳其邁追問注銷過幾件?內政部回應『要去清查才知道』。陳其邁批,兩岸交流都幾十年了,往來這麼頻繁,內政部到現在還說注銷戶籍的人數有多少要再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裡非常清楚的規定,只要擁有中國戶籍就會被自動注銷台灣戶籍,內政部到現在居然連戶籍資料都掌握不了,僅稱有幾十件而已。

陳其邁表示,按照中國2010年的統計資料,非短期停留在中國境內的外籍人士有49%超過二年,自願接受調查的有將近十七萬台灣人在中國,而這還是很保守的估計,內政部卻說台灣只有查到幾十個人,是相當離譜的事情。他說,按照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規定裡很清楚,假如在中國設有戶籍或是領有護照,那麼在台灣有關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公教等,及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都要放棄。因此在中國設有戶籍的台灣人在台灣是沒有投票權的,也就是說在中國設有戶籍的這些台灣人,回台灣是不可以參與投票的,他要求內政部必須要全面清查。李鴻源回應表示,將會跟陸委會來研究。

陳其邁說,這些戶籍資料內政部本來就應該跟陸委會、移民署等單位連結,人到中國去多久戶政司、戶政單位就應該去函要求說明是否有中國戶籍,結果內政部沒有做好查證,而這些有中國戶籍的人選舉時都回來投票,甚至也衍生了包括榮民就養的問題,或者是低收入戶籍衍生的相關權益事項,這些都是有明文規定的,結果這些住在中國有中國戶籍的人,卻享有台灣的社會福利及人民相關的政治權益,這是相當離譜的事情。

陳其邁要求內政部必須在一個月內清查,李鴻源說,他可以發函去海基會,但內政部無法做清查,還是必須要海基會透過海協會去清查。陳其邁要求內政部必須去函海基會清查清楚到底有多少台灣人擁有中國戶籍,否則台灣法律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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