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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球員兼裁判 林佳龍:消合社不除 故宮沒救

2013-10-09

民進黨立委林佳龍今(10/9)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故宮院長馮明珠時表示,故宮將餐飲服務及博物館商店分開辦理招標後,餐飲服務於今年9月9日評選後再度由消費­合作社得標,林佳龍揭­露,故宮的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案之評選委員共有9位,評審當天共有8位出席,其中竟然有­5位是故宮的官員員工,根本是球員兼裁判,護航消合社,監察院應介入調查!

林佳龍指出,故宮今年9月9日評選附設餐飲服務委託經營案時,9名評選委員缺席1名,­故宮職員佔了出席8人中的5人,分別是副院長周筑昆、主任秘書陳煌信、處長林國平、處­長徐孝德及王士聖主任,單是故宮的職員就佔了評委半數以上,另外甚至還有1名評委是台­電的會計處稽核,結果當然又是故宮消合社得標,林佳龍痛批,故宮是球員兼裁判,左手拿­給右手!

林佳龍詢問馮明珠,決標當天各委員的評選狀況,馮明珠跟相關官員拒絕答覆哪些委員支持­消合社得標,僅表示出席的8人中共有6票同意,2票反對;林佳龍嚴正譴責,2票反對的­票數就佔了當天非故宮員工評委的3分之2。

林佳龍表示,故宮針對消合社投標非常心虛,長年來規避採購法規定,工程會既已證實曾多­次去函故宮表示其逕行將文物複製品及餐飲業務委辦給故宮消合社「難謂合法」,監察院去­年介入調查,在今年2月就曾糾正故宮,但去年監察院介入調查後,故宮於11月卻以密件­去函工程會尋求解套方案,工程會在12月回函,林佳龍質疑,故宮為何要用密件去函工程­會,是在阻絕立法院監督,根本是膽大包天!

林佳龍還質疑,為何故宮要委由消合社向中國申請商標,違反合作社法第3條第2項:「 ...為適應社員需要,得兼營或經營與主管業務有關之其他附屬業務...」,立院卻對­消合社無可奈何,他更痛斥,消合社不除,故宮沒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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