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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磊落 彭盛韶公布與業者的全部簡訊內容

2014-11-25

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辦公室政策部助理彭盛韶今天(11/25)在總幹事姚立明、律師團發言人袁秀慧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公布他與徵信業者的簡訊內容,以柯文哲一直以來光明磊落、公開透明的態度,接受所有台北市民的檢驗。

彭盛韶首先澄清,聯合報11月23日A2版「柯辦監聽疑雲 檢方懷疑簡訊串證」內文報導「彭盛韶供稱,柯辦政策部辦公室陸續發生洩密事件,柯辦為抓內鬼,在十月底透過萬國法律事務所王姓律師引薦」,這完全是不正確的訊息、捏造的事實,實際上他第一次與業者聯繫的時間是在11月3日。

彭盛韶說,一開始是11月1日禮拜六早上11:00的時候,連勝文競選總幹事蔡正元公布了柯文哲市政會勘行程,在這些會勘行程裡面其實有一些資訊是會議時口頭聊天講的,比如要帶工程帽去現場會勘,或是說要會勘大故宮,像這些資訊其實是口頭的資訊,而非最後會議的書面決議,因此他那時候就覺得有點奇怪,覺得會議室可能被裝竊聽器,所以他簡訊問政策總監張景森老師,「這個好像有點怪,這好像是我們嘴巴講的東西,會不會是有竊聽器在會議室」,張景森就說,既然他有資工的背景,就他去找找看。

彭盛韶表示,他負責這個任務後,11月1日下午兩點就問他在萬國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律師朋友王龍寬,是否有認識的徵信業者,王律師是他的兒時玩伴,小學一年級就認識了,兩人是鄰居,王律師是一個很傑出的律師,對人權、身心障礙議題都關心,他很敬佩、信賴王律師,由於王律師在很棒的知名事務所上班,因此當時要找徵信業者的時候,就詢問王律師,王律師回覆要11月3日禮拜一到公司看看,才能把資訊給他。後來11月3日禮拜一中午,王律師說有問過一些業者,這家業者有做竊聽偵測的服務,就把吳經理的聯絡方式給他。

彭盛韶說,他拿到吳經理的電話後,有打了兩通電話,但因為他在樓梯間,打一打就斷掉,直到第三通,他才成功地跟吳經理講,「我覺得我們會議室可能有被竊聽,那我們只是一般的公司,看你們有沒有這種業務」,業者說偵測、反竊聽要調機器,不是現在就可以答應,要先確認機器是否在,所以下午三點他傳簡訊給吳經理,「吳經理你好,請問有機器嗎?感恩」,業者沒有回簡訊,因此他半個小時後又打過去問是否有機器,業者回覆說還在調,之後業者再回應的時間點是11月3日晚上20:15,「請問明天晚上確定嗎.機器已備妥,請告知地點及時間」,他就說好啊,跟業者說他的地址,「建國南路二段201號9樓 明晚10點,感恩」,沒有寫柯文哲辦公室,因此雙方就約這個時間點。

彭盛韶指出,聯合報11月23日A2版「柯辦監聽疑雲 檢方懷疑簡訊串證」內文報導他傳簡訊給業者的內容為「建國南路二段二○一號、柯文哲辦公室,明晚十點見、感恩。」,此為不實報導,他並未告知徵信業者地點是柯文哲辦公室。

彭盛韶表示,描述11月4日偵測流程的懶人包已經公布了,他今天再針對簡訊的內容再做一些說明,關於今天公布的簡訊中,11月5日8:43他傳訊息給業者,請業者調通聯紀錄,是因為要把偵測竊聽當時雙方整個電話聯絡過程的證據都拿到並建立起來。

彭盛韶說,另一個需要說明的地方,在11月5日他傳訊息給業者「大哥您匯款帳號來一下,想再多幫點什麼」,他要跟大家解釋這個部分,「當時對於這件事情我的認知是:徵信業者幫我們找到竊聽線,但我事先未告知我們是柯辦,他們事前跟事後都不知道我們是柯文哲辦公室,所以我後來報警造成業者必須面對檢警的調查,那吳姓徵信業者是說希望不要曝光以免影響接下來的生意,那我認為其實我造成業者的生意損失,我想要補償給他們」。

彭盛韶表示,11月6日他傳簡訊給業者「大哥好,目前此案進入檢調程序,我跟你們都極有可能被傳,只要被傳,我們都將派律師陪同確保你們身份保密,而我們身份都是證人,協助檢調釐清過程,請別擔心!!」,但業者的回應是,不管怎樣徵信業者出來都會造成他們業務上面損失,業者說,「那我們不是惹麻煩上身,以後如何在(再)與客戶往(來),這種損失是無形的,若能說你發現的不就好了」,所以業者一直表示不想作證、一直迴避,另外業者下一句又說,「我也知道是證(人),但那是麻煩」,所以業者也認知雙方都是要作證,但就是因業務考量而不想要曝光。

彭盛韶說,11月6日他傳簡訊給業者,描述11月4日當天偵測竊聽的流程,他簡訊一開始的文字,「大哥,我希望由我跟警方交代清楚當天流程就好,如果我交代夠清楚,或許就不用再麻煩你們出面。我如實描述當天情形,如有錯誤麻煩修正」,他那時候想法是說,既然業者不願意出面,那應該是他這邊要面對檢察官,所以他希望確認整個過程,避免事後提供資訊有錯誤,造成偵查上困擾,這部分不是串供,因為他沒有扭曲過程,也沒有要業者配合說謊,他在傳完這封簡訊後,再發了一封簡訊「請大哥您協助看內容是否交代屬實及清楚」,業者回應「實話實說」,所以雙方根本沒有串供,他沒有扭曲流程,也沒有要業者配合說不是事實的東西。

彭盛韶表示,整個簡訊內容裡面,他一直希望業者能配合,他在11月5日有壓指紋給警方,他有打電話給徵信業者,說要不要來壓指紋,也避免對方的困擾,但業者就說「不要不要不要」,不想曝光、面對警察,他事後有打給業者,是希望業者協助做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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